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。

陕西省(陕或秦)行政中心:西安

北京市(京)行政中心:北京

天津市(津)行政中心:天津

河北省(冀)行政中心:石家庄

山西省(晋)行政中心:太原

内蒙古自治区(内蒙古)行政中心:呼和浩特

辽宁省(辽)行政中心:沈阳

吉林省(吉)行政中心:长春

黑龙江省(黑)行政中心:哈尔滨

上海市(沪)行政中心:上海

江苏省(苏)行政中心:南京

浙江省(浙)行政中心:杭州

安徽省(皖)行政中心:合肥

福建省(闽)行政中心:福州

江西省(赣)行政中心:南昌

山东省(鲁)行政中心:济南

河南省(豫)行政中心:郑州

湖北省(鄂)行政中心:武汉

湖南省(湘)行政中心:长沙

广东省(粤)行政中心:广州



广西壮族自治区(桂)行政中心:南宁

海南省(琼)行政中心:海口

重庆市(渝)行政中心:重庆

四川省(川或蜀)行政中心:成都

贵州省(贵或黔)行政中心:贵阳

云南省(云或滇)行政中心:昆明

西藏自治区(藏)行政中心:拉萨

甘肃省(甘或陇)行政中心:兰州

青海省(青)行政中心:西宁

宁夏回族自治区:(宁)行政中心:银川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新)行政中心:乌鲁木齐

香港特别行政区:(港)行政中心:香港

台湾省(台)行政中心:台北